欠钱找不到对方了应该怎么处理

2021/07/16 18:07:13 查看200次 来源: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熟人社会中亲朋好友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较为普遍,但我们经常也会遇到债务人为逃避所欠借款而“人间蒸发”的现象。对于这些跑路的老赖,我们如何通过合法有效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在债务人欠钱未还且找寻不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要求其还款。首先,只要债权人能够提供债务人准确的相关个人信息,就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其次,保留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如借款借条尤为重要。另外,一般民事权利三年的诉讼时效也不容忽视。倘若超过规定时效起诉,对方以此为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知道,只要原告即债权人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合法的,在找寻不见被告的情况下,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寄送传票,两个月的公告期满后被告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如果被告仍未出现,但是能够找到被告的相关个人财产账户,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具体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时宪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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