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苏组织卖淫还是黄毅清诽谤?刘律为您解析「黄马」大战

2018/01/18 22:40:54 查看427次 来源:刘建昌律师



  作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开年大戏,PGONE与李小璐、马苏的故事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继贾乃亮一纸声明让PGONE彻底「凉凉」之后,黄奕前夫黄毅清与马苏的骂战终于升级到对簿公堂的层面——作为当事人的马苏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亲赴朝阳区法院,向黄毅清提起了「诽谤罪」刑事自诉。今天刘律就带众位看官回顾一下马黄二人纷争的前世今生,预测一下案件的走向:

  PGONE与李小璐夜宿门事件遭卓伟曝光之后,娱乐圈新任「塑料姐妹花」代言人——马苏一夜之间成为了舆论的众矢之的。而以「娱乐圈深喉」自居的黄毅清当然也不放肯过这个机会,发出微博直指「M女星为夜宿门的始作俑者」更称「M女星做实圈内老鸨……还因为介绍拉人做头发,被北京治安总队盯上」,其爆料尺度不可谓不大。至于这位M姓女星究竟是所指何人,只怕各位看官自有思量。可在刘律看来,无论黄毅清初衷为何,马小姐的这一纸诉状算是将他逼到了墙角,究竟为何,且听刘律细细道来:

  一、何谓刑事自诉。

  我国法定的刑事案件有两类:

  一类是公诉案件,百姓们习以为常的杀人、防火、打家、劫舍当属此类;

  另外一类相对陌生,便是自诉案件,诽谤罪就属于自诉案件,必须要当事人自己启动司法程序,也就是说,如果马苏不自己提起自诉,司法机关是无权介入的。

  二、「黄马」第一战。

  为了让黄毅清「认罪伏法」,马苏首先必须证明黄毅清所写的「M」指的就是马小姐本人。

  实际上,黄毅清也很为难,如果断然否认指代关系,那么黄此前的指摘马苏的言论就沦为无稽之谈,马苏自然不会再受流言所累,也就达到了起诉的目的;

  反过来,如果黄毅清承认自己所写「M」就是马苏本人,那么就有卷入刑事犯罪的可能。

  三、本案的争议焦点­—证据之战。

  依据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那么首先,在黄毅清自认「M」就是马苏的前提下,依据“诽谤罪”自证清白的举证规则,马小姐只要能够证明黄之前所说的都是捏造的谎言即可。

  其次,目前该言论的点击量已经远超法律规定的5000条,转发量也在500条以上,早已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最低标准。

  只要马苏能够有证据证实以上两点,黄毅清先生就必须为他之前的言论付出代价——构成诽谤罪可不单单只是恢复名誉那么简单,当事人面临的可是最高三年的牢狱之灾。

  四、黄毅清的反击。

  从法律上讲,如果黄毅清确实有合法有效的证据能够证明马苏确实有组织、介绍卖淫的行为,那么黄自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相反,实锤在前,马小姐恐怕就要有身陷囹圄之虞了(组织卖淫可是5年起步的重罪),看起来这一次,马苏当真是堵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

  五、律师的作用。

  马苏的这一次主动出击必然是经过深思熟虑以后的行动,从律师的选择(刑事律师还是民事律师)、诉讼策略的制定(刑事自诉还是民事侵权)到证据的固定,媒体的曝光、工作室的声明,处处都有专业法律公关团队在背后操作,究竟案件进展如何,刘律作为吃瓜群众的一员将继续关注。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