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留言盗窃诈骗新手段

2021/07/26 16:52:13 查看108次 来源:王丽侠团队律师

警惕:QQ留言盗窃诈骗新手段

QQ空间收到好友留言,QQ邮箱发来陌生邮件,点击查看竟然遭遇网络诈骗,新型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我们该如何防范呢?

一、案例

近日,王某的QQ空间收到一条好友留言:王某(姓名),我们的相册已生成,点击链接可查看你的照片。下面附上一条网页链接。王某一看是熟悉好友并且平时都设有访问、留言权限,名字也没错,就点击进去了,但是网页并打不开,就关闭了。后来王某的好友发了一条QQ被盗,借钱转账误信,点击过的都修改一下密码吧,王某这才意识到不对,赶紧修改了密码。

像这种以本人名义对好友进行网络盗窃诈骗的行为层出不穷,大家防不胜防。平时大家一起合影拍照传空间是很正常的现象,诈骗者先盗用一个QQ号,向好友借钱诈骗,或者对该号中的好友发送链接,好友点击之后,该好友的号也就很容易被盗了,再向下一个人进行网络诈骗,那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做才能及时减少损失,及时追回损失呢?

二、措施

我国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规定在诈骗犯罪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遇到网络诈骗,首先我们应及时报警,固定证据,一旦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或符合诈骗罪立案的法定情节,警方会及时进行立案侦查。那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法定情节是什么呢?

诈骗罪的最低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办理诈骗案件的解释规定:

(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三)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数说,诈骗罪立案最低标准要达到3000元才能立案。

诈骗罪立案的法定情节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对于QQ诈骗,我们可以结合诈骗数额和诈骗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是否符合立案标准。那么如果构成诈骗罪,对诈骗者又会如何量刑呢?

诈骗罪如何量刑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处罚与诈骗罪的处罚是相似的,(一)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如果非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的话,那么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遭遇网络诈骗我们该如何及时有效的止损,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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