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十级工伤,仲裁判赔83516元

2018/01/29 22:03:31 查看183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工伤赔偿的数额因人而异,十级伤残,有些普通的员工十级赔偿金在四万元左右,但是笔者最近的一个案例却翻了一倍:八万多元。

  李某于2014年4月12日入职东莞市石排镇一家家具公司做木工,每月的平均工资在6636元。2017年3月5日16时10分,他在木工车间操作台锣机加工木条时,左手不慎被锣机割伤,导致左手环指受伤。李某受伤的3月份,公司支付了他5529元工资。7月18日,公司为他补买了工伤保险,8月23日被东莞市社保局认定为工伤;2017年9月19日被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

  李某拿到十级的鉴定结果后,多次要求与公司协商工伤赔偿的事情,但是公司说已经买了工伤保险,说是要等工伤保险赔偿下来再说,(如果这样继续等,真的是要等到花儿也谢了)。其实,李某3月5日受伤,7月17日才买的保险,保险怎么有可能会赔偿呢?这只不是公司随便找的一个借口而已。

  在李某多次要求赔偿,公司无动于衷的情况下,李某就在网上咨询律师,在这个咨询的过程中,李某咨询到了笔者,在打了一个电话后,就决定委托笔者代理。

  接下来快速的为他申请了劳动仲裁。开庭审理时,公司表示,愿意以东莞市的社会平均工资3895元(实际上不是这个数额)作为赔偿的基数,但是李某的工资是6636元一个月,当然接受不了,就只有静等仲裁裁决了。

  2018年1月23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排仲裁裁决,家具公司需要向李某支付各项工伤赔偿款83516元。仲裁认定赔偿的基数是6636元一个月。

  律师观点分析:十级工伤究竟在广东是如何赔偿的呢?《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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