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协议

2021/08/04 19:03:13 查看136次 来源:夏晓廷律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位于  店铺(以下简称店铺)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商场一楼经营的店铺转让给乙方,因甲方为合伙企业,甲方确保所有的合伙人均已签字确认转让,若有一人不愿意签字或者有其他人主张对转让的店铺的占有权等纠纷的,甲方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甲方现经营的XXX加盟店经营及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并协调乙方与XXX所属公司进行购买相关日常经营所需物品。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XXX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税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税务由乙方负责。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现有的材料也归乙方所有,不另其收费。

五、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四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费用。另支付甲方入场前缴纳商场的      元入场押金费用,甲方将相关收据交予乙方,日后由乙方退场之后与商场进行结算。如签合同之日甲方缴纳商场的房租仍有剩余的,由乙方补予甲方。

六、合同签署之日以前,关于该店与商场及店内员工的所有账务问题由甲方和其单方面解决清算。

七、合同签署之日以后,商场XXX店铺相关与商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及XXX所属的加盟公司的任何账务及经营问题等与甲方无任何关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应全面诚信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进行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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