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伤赔偿成功案例成都工伤律师

2017/01/19 15:05:37 查看558次 来源:邓小军律师

本律师团队于2015年4月接受徐某委托,为其办理徐某与成都某清洁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经了解,徐某于2014年5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徐某的工作薪资为2100元每月。2014年12月,徐某在打扫荷花池某街道时不慎摔倒,造成左脚骨折的工伤事故,经送医治疗,徐某于2015年4月初出院。

接受委托后,本团队律师立即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认定工伤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其他证据材料),2015年7月,成都市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徐某为工伤。2015年9月初,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徐某为九级工伤。鉴定结论下来后,我们第一时间和用人单位接洽协商赔偿事宜,但用人单位只愿意赔偿3万元。我们遂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共计11万余元。2015年11月初,经仲裁开庭,仲裁员主持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徐某各项费用9.5万元。先徐某已经拿到了该笔赔偿。成都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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