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明律师手记之宜宾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付的情形

2018/02/26 17:53:57 查看282次 来源:凌明律师

  本律师在近十年的法律服务工作,分别以伤者、肇事者、保险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过众多交通事故案件,此类纠纷中争议的焦点就是定损标准,即伤者应按城镇还是农村标准赔付,而两者之间赔偿金额相差甚远。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的规定,特对法律服务工作中总结,并在宜宾区域法院诉讼活动中已经获得认可的以下情形与朋友们分享:

  

凌明律师手记之宜宾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付的情形 1

  一、伤者系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所有权人或户内同住的家庭成员

  1、伤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且已办理房产证的;

  2、伤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与开发商等原所有权人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居住超过一年的;

  3、伤者与同住人系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且同住人在城区购买房屋居办理了房产证,或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已住满一年的。

  二、交通事故发生前伤者在城区务工超过一年

  1、须提供与用工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营业证照、用工单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工资表、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据;

  2、在城区工地连续务工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伤者,可以提供焊工证、大货车驾驶证、货运从业资格证等特殊岗位资质证明,但上述证照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前颁发,并至交通事故期间依然在有效期内;

  

凌明律师手记之宜宾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付的情形 1

  

凌明律师手记之宜宾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付的情形2

  三、交通事故发生前伤者在城区居住超过一年

  须提供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年暂住证、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以及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的缴费凭证予以证明。

  四、伤者系在城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

  1、交通事故发生前伤者在城区经营时间满一年;

  2、须提供与之匹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或免税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

  五、其他结合伤者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主要生活消费地等因素综合判定可以参照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的情形。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城市经商、居住的农村户口的伤者,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证据,这样会大大增加受案法院按城镇标准定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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