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基础“十问”

2021/08/19 16:55:04 查看179次 来源:韩兆凯律师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是经常提及的词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总会怀着朴素的理念,希望先取保、后谋之于外。鉴于近期接受咨询相关问题较多,故此简单谈一下取保候审的有关问题。

1、取保候审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除取保候审外,常见的强制措施还包括:拘传、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3、取保候审是否还有其他条件?

一般而言,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4、保证人的条件和义务有哪些?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没收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对违反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采取取保候审,需要重复缴纳保证金吗?

 一般而言,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7、保证金是否存在退还的可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被取保候审人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的,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将保证金移交人民法院执行刑罚,但剩余部分应当退还被取保候审人。

8、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9、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有多长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0、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处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具体办理案件的实践活动中,能否有效的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侯审,对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委托人而言意义重大。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应结合具体案件/案情进行判断分析,制定合理有效的辩护策略,抓住有利时机提起取保候审申请,才能最终取得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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