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等诉山东某医院过错及参与度分析

2021/08/25 16:07:10 查看146次 来源:李峰律师

王某某之母邱某,1955430日出生200677日入山东省某医院心外科,入院诊断: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重度)二尖瓣闭锁不全(轻度)、主动脉狭窄(重度)主动脉闭锁不全(轻度)三尖瓣关闭不全(重度)、心包积液(少-中等量)左房血栓、肺动脉高压,并于200687日在被告医院实施二尖瓣、主动脉双瓣双瓣置换术+三尖瓣成形术+左房血栓取出术,在住院期间发生院内感染为绿脓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阴沟肠杆菌。患者邱某于200691日出院。后又于2006928日第二次入被告医院就诊,第二次入院时查体:肝大右肋下125px,双下肺湿啰音,右侧胸腔积液,入院诊断:1、风湿性心脏病、主动脉瓣+二尖瓣替换术后、三尖瓣成型术后、房颤、心功能四级,2、贫血心源性恶液质3、发热原因待查(吸收热)。患者于2006104日死亡。死亡诊断:1、风湿性心脏病、主动脉瓣+二尖瓣替换术后、三尖瓣成型术后、房颤、心功能四级,2、贫血心源性恶液质3、发热原因待查(吸收热)。

二、医院的主要过错:

1、医院感染控制不当:2006817日(患者术后10天)出现体温392,寒战。WBC1.4万,2006821日中心静脉导管血培养发现肺炎克雷白。814日痰培养见肺炎克雷白、绿脓杆菌,应当是一个医院获得性肺炎、败血症,是一个典型的院内感染,在清洁手术中是不允许出现的,但被告医院并未做出明确诊断,具有过错。

2、院内感染治疗不当,按国家卫生部(卫医发【2004285号文件《抗菌素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败血症的治疗原则:疗程一般需用药至体温恢复正常后7-10天,患者2006821日中心静脉导管血培养发现肺炎克雷白,但患者出院时间却是200691日,是在发现感染后十天,而不是需用药至体温恢复正常后7-10天,感染根本没有得到控制,以致患者入院后反复发热,后于2006928日重新入被告医院就诊。肺部感染是诱发心衰的重要因素。

3、二次入院时诊断错误,一患者不是一个吸收热,吸收热不应当在术后五十天后仍然存在,且是否存在感染已经细菌培养证明,医院还应当进行C反应蛋白检测,以区别吸收热或细菌感染,但是没有见到相关检查结果。二是患者2006928日病程记录中看是一个左心衰合并全心衰的情况,从其症状体征看,应当是一个左心衰合并急性全心衰,第二次入院时肝大右肋下125px,双下肺湿啰音,右侧胸腔积液,根据《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内科学(第五版)》P163,心力衰的诊断:左心衰肺淤血引起的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右心衰的体循环淤血引起的颈静脉怒张、肝大水肿等是诊断心衰的依据,被告医院技术水平存在问题,如此明确的临床症状,体征都没有做出正确的诊断,具有过错。

4、根据《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内科学(第五版)》P163,170,心力衰的治疗:对左心衰治疗,一是应当对病因,诱因做出有效治疗,也就是解除肺A高压、有效的抗菌素使用,但被告医院没有做到,二是血管扩张剂的使用如小AV扩张剂的使用等等,被告医院没有给患者有效的使用,三是洋地黄化,被告医院没有做到,从患者927日病程记录到患者死亡看,患者根本没有达到洋地黄化,心源性肺水肿、双下肢水肿、胸闷、憋气、呼吸急促、心律快(9297时心律:120/分,呼吸30/分,1022时:140-160/分,呼吸30-39/分,1025时:心律150/分,呼吸32/分),四是根据《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内科学(第五版)》P170急性左心衰【治疗】:急性左心衰时缺氧高度呼吸困难是致命的威胁,,必须尽快使这缓解,应当送入ICU,坐位,高流量吸氧,四肢扎止血带,吗啡及毛花甙丙等等使用,被告医院都没有做到,在本案中毛花甙丙用量太小,应当首交用量0.4-0.8mg,,被告医院用量太小,虽有口服洋地黄类,仍没有纠正患者心衰,请专家审查患者医嘱单。

5、二次入院抗菌素使用不当,根据国家卫生部(卫医发【2004285号文件《抗菌素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第一部分第二条之规定,在使用抗菌素治疗之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早是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针对性的进行治疗,但被告医院未能按规定执行,致患者二次入院有感染未能有效控制,并加重心衰与死亡后果有关。

6、告知义务未尽:患者晚期瓣膜病已继发心肌病变?三尖瓣闭合不好?二尖瓣移植后效果不好,肺动脉高压不能缓解,已经不是手术适应征,但被告医院并未对此情况依法进行告知,具有过错。

7、尸体解剖问题。患者死亡后被告医院没有依法对患者死亡后应当进行尸体解剖事宜对患者家属进行告知,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三、因果关系分析:

患者邱某,一个中年妇女,仅仅是一个风湿性心脏病,由于被告医院在对其诊疗过程中,手术适应症掌握不对,术后发生院内感染诊断处理不当,第一次出院时不符合出院标准,二次入院时诊断错误,抗菌治疗违反国家卫生部部门规章,使患者发生心脏手术后感染、术后肺部感染,诱发、加重患者心衰,且对患者肺部感染诱发的心力衰竭没有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致患者死亡,被告山东省某医院具有明显过错,被告医院医疗行为的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间具有因果关系,根据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务》p306,应当是一个主要由医疗行为导致的不良后果,过错参与度为75%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