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休假制度

2021/09/05 22:16:30 查看824次 来源:任苏珍律师

                 工时休假制度简要介绍

一、工时的种类包括三类: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后两种需要向相关部门审批,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标准工时就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综合工时,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工时制主要适用:交通、铁路、有点、水运、航空、渔业等特殊行业,需要连续作业的工作人员,还有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特殊行业等;综合工时制的特点是:连续工作,连续休息。不定时工时适用范围: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等限制,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来衡量或需要灵活机动工作的员工,劳动者每一天工作的时间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比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销售人员、门房、长途司机、部分装卸人员等。此外,还有一种缩短工时,这是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如浦乳期的员工,每天可以工作7小时。缩短工时一般用在企业效益不太好,开工率不足时用。

二、对于综合工时的人员,可以将工时拆分,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这样综合计算下来也不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

三、对于企业中的高管,为避免员工离职后索要加班费,可以将工资拆分,即规定工资结构,将工时与工资结合。

四、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工资含加班费,这样在仲裁时可以避免员工主张加班费。而对于员工来说,要注意合同的约定,看工资中是否包含加班费。

五、对于员工要求的问题,可以让员工提供文件依据,如探亲假,这适用于“国营企业”,但“国营企业”现在已经没有这种公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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