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方不到场怎么判?

2018/03/16 14:27:42 查看456次 来源:黄蓉律师

  随着日益膨胀的社会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也成正比增长,尤其是80后小夫妻。夫妻对于离婚事项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未必同意,因此在法庭对该离婚案件进行审理时,被告一方有可能因为不愿离婚而不到场参加案件的审理,那起诉离婚被告方不到场怎么判?离婚律师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起诉离婚被告方不到场怎么判?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是它必经程序,因而得出除特殊情况下,离婚姻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的,不适用缺席审理或判决。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审理或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起诉离婚要走哪些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以上是离婚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起诉离婚被告方不到场怎么判”的解答,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定夫妻双方是否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原告一方可以提供表明双方感情已破裂的证据,如被告出轨或双方分居已满两年等材料,即使被告不到场,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因此,起诉离婚被告方不到场不会影响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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