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借名买房”可能产生的问题

2018/03/22 17:06:49 查看147次 来源:陈磊律师

  房子,无疑是大多数家庭最重要的财产,而中国最大的经济泡沫也是房地产,其在我国gdp中占比可以说一直居高不下,就如当初的日本。当然,我们今天要说的不是房地产经济问题,而是因房地产的火爆而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

  由于房产价值的居高不下,所以我们大多数买房都会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是也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实际买房人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不想登记在自己名下,而登记在其他人名下,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借名买房”。

  举个简单的例子:张某想要买一套某皇室小区的一套房产,但是不想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和陈某签订协议以陈某的名义来购买,但是最终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等都归张某,陈某不需要支付一分钱,只需要协助和房开商签订合同,办理产权手续即可。

  借名买房风险奇高,这是我们需要说明的,以上面的情况为例比如:

  一、对于实际买受人张某来说,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的时候就与陈某发生纠纷,你想直接起诉要求把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是存在很大的障碍的,因为与房开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是陈某,钱也是陈某支付的,那么房开商会拒绝直接把产权办给你,如果起诉到法院,陈某否认,法院也最终只能要求房开商为陈某办理过户登记,然后再由陈某将产权转移给张某。

  二、就算双方前期没有产生纠纷,如果产权办理给张某以后,张某就是表面上的实际所有权人,他随时可以将房产出售给第三人,你无法控制,有些人说我去公证,或者我自己持有产权证不给张某就可以,其实质是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产权证可以补办,公证更是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他把房产卖给了第三人,第三人又构成善意取得,那么第三人就确定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你只能起诉要求张某赔偿。

  三、最坏的结果就是,你如果起诉到法院,而与陈某签订的协议和打款凭证等证据已经灭失,无法提供,你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到时候你即失去了房产,也难以追回支付的房款。

  四、如果陈某涉及其他诉讼,别人胜诉以后,申请执行,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查封,最终还存在被拍卖变卖的风险。

  以上四个是在借名买房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不管基于什么原因,最好不要借名买房,如果实在没的选择,一定要记住,必须要签订合同,保留证据,否则最终你会后悔莫及。

  本文作者:陈磊律师,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转载需注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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