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妪被撞遭拒赔,律师协助讨公道

2018/03/27 15:22:50 查看180次 来源:钟美娜律师

  老妪被撞遭拒赔,律师协助讨公道

  2013年时,蒋阿姨68岁了,虽然年近70,但她身体很硬朗,由于从农村来儿子家住,自己又没有退休金,为了减轻儿子儿媳负担,她每天骑自行车到旅顺区内卖点布头、袜子、农产品等,补贴家用。儿子为了老妈开心,也没阻止,心想只要老人每天过得充实就好。

  谁成想,11月的一天,在旅顺口区公路边,蒋阿姨骑着自行车回家时,突然被一辆从后面冲来的摩托车撞伤,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蒋阿姨共住院19天,花费医疗费26000多元。他们想着肇事司机如果能把医疗费付了,再给个几百块营养费,态度诚恳些,双方就达成和解这事就算完了。没想到肇事司机不仅分文不付,阿姨儿子找他时,他还态度蛮横,说事发当时蒋阿姨也有责任,他现在也没钱赔偿,爱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去。

  束手无策的蒋阿姨让儿子从网上查询,找到了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钟美娜律师寻求帮助。经过了解案情后,钟律师接受了蒋阿姨的委托,代理此案一审程序。起诉立案之后,法官反馈说被告接了电话却拒不到法院拿取传票和起诉状。蒋阿姨儿子打听到被告居住地址后,和律师陪同法官亲自找被告送达。开庭时,钟律师递交了代写的蒋阿姨要求鉴定伤残等级、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项目的鉴定申请书,法院遂经过摇号,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对蒋阿姨的申请事项进行鉴定。

  依据鉴定结果,蒋阿姨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十级伤残,护理、营养、误工、后续治疗等也均有了鉴定结果。经过律师的计算和尽力争取,最终法院缺席判决被告赔偿蒋女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合计9万余元。

  蒋阿姨对一审判决结果很满意,她说,幸亏有钟美娜律师的帮助,不然被告肇事司机这么耍赖,他们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现在一审判决结果已经从法律上确认了被告应负担的赔偿责任,如果被告司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还不给钱,她们家就要走执行程序,让司机承担应付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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