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著名刑事律师王思军:酒后起争执,失手闹人命

2018/04/03 14:27:08 查看186次 来源:王思军律师

  —重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案件成功辩护

  前段时间接到一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最后成功辩护,帮助被告人大大减轻了刑罚。

  案情是这样:被告人和其他几个不认识的人同在一亲戚家喝酒,喝酒的过程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因聊天起了争执,被告人的亲戚见情形不对便将被告人劝走。当被告人走出门口之后,受害人突然又上来拽被告人,被告人为了挣脱,便使劲一推,被害人的头正好撞到墙上,接着口吐白沫,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案在一审过程中,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家属未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本来公诉机关公诉的罪名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但一审法院将罪名改判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两罪在量刑上是有天壤之别的。在一审中被告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三年。

  本案二审中,被告人的家属找到我为被告人辩护。被告人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常年在家务农且年龄已大,家中就只有被告人一个孩子,两三年前被告人才刚刚结婚,现在有了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如果二审中不能成功为被告人减轻刑罚,这个家庭将濒临破碎,这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感。因此接案后,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等方式,我对本案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认为该案判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明显有些牵强,应当属过失致人死亡。因此在办案过程中我着重搜集了该方面的资料,然后又通过和法院的沟通、不断做受害人家属的工作又使双方在民事上达成了调解,受害人家属对被告人表示了谅解等等工作。。。。。。通过开庭审理,被告人成功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家属对此结果感到十分满意,当然看到被告人家属满意的神情,我也感到十分的欣慰,毕竟自己在该案中的辛勤付出有了回报,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实现了自己律师的价值。

  虽然没有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但我认为本案的办理非常成功。因为本案比较重大,毕竟是一条人命,被告人的行为也使受害人家属遭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经受一定的刑罚和教育是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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