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干规定

2018/04/09 14:04:32 查看331次 来源:尹志明律师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干规定的通知

  文号:深公(刑)字〔2014〕9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公安局  2014年4月2日

  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由我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被证明对象在我市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书。但是,非深圳户籍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仅证明其在深圳市居住期间在深圳市内无犯罪记录。

  第三条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除人民法院有效判决书确认有罪外,其他人均为无犯罪记录人员。

  第五条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得作为国内诉讼、仲裁等司法活动的证据使用。

  第六条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市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居民因出国(境)移民、留学、经商、旅游、务工等事由而申请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负责办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等单位因资格审查等事项需要核查有关人员犯罪记录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区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居民非因出国(境)等事由而申请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应使用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书及专用印章。

  第七条年满14周岁,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办理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八条申请人初次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申请人本人到相关办理机构申请办理。再次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委托他人申请办理。

  第九条申请人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授权受理单位采集申请人指纹,以便办理机构进行比对与核查。

  第十条申请人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第十一条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需要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需提供拟从事职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委托直系亲属申请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之外,还须提供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

  第十三条因录用公务员、征兵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无犯罪记录为条件的资格审查需要核查有关人员有无犯罪记录情况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相关手续到市公安机关办理。

  第十四条相关办理机构受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特殊情形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延长办理时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应按受理申请、录入信息、采集指纹、查询犯罪记录、调查档案、审批、制作证明、发放证明等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相关办理机构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但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且被判处刑罚为5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除外。

  第十七条申请人是正在接受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诉讼被告人的,其申请的办理不受本规定的办理时限的限制。待有关调查事项或诉讼结束后,再行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14年4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问:在深居住的外国人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备齐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需带护照原件、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需出示专家证/就业证。

  问:在深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备齐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需带回乡证(港)/台胞证(台)/身份证(澳)、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需出示专家证/就业证(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问:在深居住的外国人在哪里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按规定带齐材料到深圳市无犯罪记录办事处办理,地址: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18号东侧。

  问:在深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在哪里办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按规定带齐材料到深圳市无犯罪记录办事处办理,地址: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18号东侧。

  问:非深户须持居住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那么居住证在哪里办理?

  答:在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问:在深圳居住但没有办理居住证,可否在深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不可以,非深户的申请人需持有效居住证(满半年以上)、身份证前来办理。

  问:我的户口在福田区,居住在龙岗区,可否在龙岗分局无犯罪记录办事处办理证明?

  答:申请人需在户籍所在的公安分局办理,暂不可跨区办理业务。

  问:外国人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其住宿登记时间有一年的空缺(没有做登记),应怎么办理?

  答:外国人在深居住需按照出入境管理规定在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做临时住宿登记,如登记时间有空缺,没有登记的时间段不予证明,只出具有做住宿登记的时间段。

  问:我曾有过酒后驾驶被拘留,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印发的《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相关办理机构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刑罚为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除外。第四条:除人民法院有效判决书确认有罪外,其他人均为无犯罪记录人员。申请人若因酒后驾驶已被法院判决的,不予开具证明;若有刑事拘留,但无刑事判决的,可提交相关撤案材料,待审核通过可出具证明。

  以上信息来源于深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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