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

2018/04/19 09:47:29 查看198次 来源:王军平律师

  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很多人知道夫妻离婚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但现实中通常不会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估计不少人就会不解,其实并不是说法院第一次都不判离婚,而是当事人自己对于诉讼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没有弄明白就直接起诉。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根据夫妻感情破裂是否破裂为判断标准的。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法院在审判离婚案件中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婚姻法原则的。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丈夫或妻子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

  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第三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第四,经过调解无效。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还有以下7中情形可以判断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5、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6、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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