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时,为什么当事人学了法律条文,还是没能维权成功?

2018/04/20 10:30:40 查看142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遇到征地拆迁时,很多当事人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解决问题,不愿意请律师、走法律途径,认为维权成本太高。他们会通过和拆迁方的协商,向上级部门信访来争取提高补偿,又或者自学法律条文(代替律师作用)来维权。

  但往往事与愿违,很多当事人并没有换来公平合理的补偿,这是为什么呢?同样的法律条文,为啥你拿着变成了鸡毛,律师却用出了宝剑的威力?专业拆迁律师到底在征地拆迁维权当中能起到多大作用,做了哪些工作?

  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详细为大家讲讲。在征地拆迁中,专业律师有哪些作用?

  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查取证。

  面对土地被征收,房屋被拆迁,被征收人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搞清楚为什么要征地,是否获得了审批,批复征收多少土地等等情况。只有这样才能顺藤摸瓜,找到维权的关键点。而要搞清楚这些情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最重要的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应当主动公开,包括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信息。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地方对征地拆迁中应当向被征收人主动公开的信息遮遮掩掩,对被征收人提出信息公开的相关需求置之不理,老百姓稀里糊涂的就被征收了土地、房屋。当回过神来,却发现都是听说东家补偿高,西家安置多,根本没有有效证据。这样的情况,也是很多被征收人面临的维权困境。

  专业律师第一个作用就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首先,通过信息公开,揭开征地拆迁的层层迷雾,了解本次征地拆迁活动的全貌,绘制一张完整的维权路径图。

  其次,掌握拆迁方违法的第一手证据,为接下来的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再次,通过调查让拆迁方知道,律师已经介入。如果继续实施违法拆迁行为,将面临被复议、被起诉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拆迁律师同时还会就信息公开所掌握的违法事实,向拆迁方发出律师函,明确指出拆迁方的违法点,正面警告拆迁方要及时停止违法侵权行为,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拆迁方态度上就开始发生重大转变,由原来毫无商量的余地变成比较缓和、可以再协商。

  二、申请行政复议,找出拆迁方的违法点。

  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往往与违法征地拆迁如影随行。但是,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物权法》、《民法总则》等众多法律条文。

  在没有系统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维权经验的前提下,被征收人一般很难有理有据地指出拆迁方的违法点。即便知道一些,也因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往往一说出来,就被经过专业培训的拆迁工作人员辩驳的哑口无言。更不知道如何向上级政府去进行复议,而这个正是拆迁律师的专长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国法〔2014〕35号)也明确要求,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受理,依法审理,公正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拆迁律师启动行政复议,就是要对拆迁方作出的,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的作用在于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复议,以法定程序向上级政府明确指出拆迁方的违法点,有理有据,能够引起上级政府对下级征地拆迁活动的关注。

  二是通过拆迁方的答复,了解清楚拆迁方已有的证据,辩护思路,有针对性地补充我方证据,为下一步的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如果上级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违法,还可以连同上级政府一并提起诉讼。这样就可以提升行政诉讼的管辖级别,将本应由区县法院受理的案件变成中级法院管辖,本应中级法院受理的案件变成高级法院管辖。

  一些效果较好的行政复议,甚至可以直接驳回当地政府的征收决定,从根本上调整补偿依据。

  三、提起行政诉讼,帮助被拆迁人争取合理补偿。

  在拆迁律师手里,行政诉讼是最重要的一个手段。然而,在很多被征收人那里,却对“打官司”讳莫如深,总感觉上法庭就像自己犯了罪一样,尤其是当被告是政府,更觉得惹上了天大的事情。

  其实,在今天的法治社会,认为政府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所以,比起不理性抗拆、多年信访等不理智的方式,提起行政诉讼是现代社会被拆迁人处理拆迁争端的必备方法与能力。提起行政诉讼,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抓住拆迁方的违法点,确认拆迁方不公开、不听证、不确认、不评估、不登记等行政行为违法;申请法院撤销拆迁方不合理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征收决定等。让拆迁方不能违法征收你的土地和房屋,从被告席回到谈判桌上,跟你谈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价格。

  通过对征地拆迁中专业律师所做工作的了解,相信大家也明白了,律师在提高补偿方面相对于被拆迁人,作用更大、也更显著。大家在遭遇违法征地拆迁时,一定要记得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免错过维权时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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