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律师眼中标准的借条

2021/11/02 12:25:21 查看946次 来源:郑大磊律师

在日常的生活里亲戚朋友之间,金钱借贷在所难免。如果采用条款详细、一式多份担保齐全借款合同确实更能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但日常生活中,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简短的借条更为常见,因此,如何书写借条就非常重要。这里根据合同法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法院案例下面提供借条范本,并通过逐个字词详细注释的方式提示相关的法律风险点。

条(1

本人为公司经营及家庭房屋装修(2)需要,共向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2)借得人民币       元,月利率    %(3)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写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 逾期未归还,则按月利率   %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违约,则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4)

借款人:(5)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月  日

 

法律解释

(1)标题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标题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理由同前;借条由借款人全文手写较为妥当或者全文打印有修改的地方要求按手印

(2)“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自20181月起施行的司法解释出台,夫妻一方只有是为家庭生活需要借款所负债务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对于只有夫妻具体需要讲的内容过多,下次单开一篇讲。

此处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出借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严格来说,身份证号应表述为公民身份号码”),因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数,而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谁发生争议。

(3)对于利率,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认为民间借贷发生多发生于亲朋之间,借贷款项目的仍为传统的互帮互助,故《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这里还是指借款期间内的利息约定,对于逾期利息由于借款人过错在先,法院对于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支持逾期期间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

最后再啰嗦一点为打击民间投机对于法律利率有最高限制年24%以内支持,年24-36%自然债权,年36%以上不予支持。

(4)由于民间借贷还是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内,实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的前提。当发生违约时对于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等费用,现行司法的观点是非必要支出未做约定的一般不予支出,故在此特别约定当违约时要求对方承担维权成本,避免出借人承担。

5应由借款人当面手与身份证记载姓名一致的姓名并且附身份证号,理由同前。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摁手印。如条件允许,借条最好书写在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上方。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借款人签字部分,若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建议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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