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系列文章第五讲:征地拆迁协议究竟如何签?

2018/05/03 10:36:19 查看3315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遇到征地拆迁补偿,有的争取到了满意的补偿欢欢喜喜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也有的糊里糊涂地签订了空白协议导致维权无门的,同样是一张白纸,而结果却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所以啊,法律这个东西,咱们可能平常觉得没什么用,但是“书到用时方恨少”。

  接下来,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带领大家一起看看安置补偿协议里面的必备条款以及如何审查条款的合理性。

  第一,安置补偿方式的选择。根据全国大部分的实践情况,拆迁补偿补偿方式分为三种: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批地重建。在安置补偿协议里面,必须明确约定是上述安置方式的哪一种。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还应明确补偿金额是多少、何时支付。想必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除了小写一定还要带上大写。

  如果选择产权置换,那么是原地安置还是异地安置,安置房的地理位置在哪里、安置房的面积、安置房的交付时间,被拆房屋与置换房屋之间的差价金额、何时支付。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朋友咨询我们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了好几年,安置房的影子都没看见,政府一直找各种理由推托,想打官司维权呢,发现协议约定本身就很模糊,这就是当初协议签订的太草率埋下的隐患。

  如果选择批地重建,批准的地块位于何地、面积大小、能否办理土地证都是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的事项。

  第二,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许多朋友不重视这一条,认为只要签了字,政府自然会安排好一切。其实不然,搬迁期限能够帮助大家提前安排好撤离房间的时间。选择过渡房过度还是过渡费过渡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不盲目跟从大家的选择。

  第三,因搬迁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的补偿标准及发放方式。这一部分的费用主要涉及到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和商铺的搬迁,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计算的标准和发放的时间。

  第四,违约后责任承担方式以及争端解决方案。我相信很多已经签过字的朋友应该了解,绝大部分的安置补偿协议里面是没有这一条的。政府为了规避自身的责任,利用优势地位出具不利于被征收人的格式合同,这一条需要大家尤其注意,如果政府不按时支付补偿款、不按时交付安置房,咱们老百姓要有依据可以起诉政府违约,否则,如果协议约定不清晰,政府可以随意解释,那相当于签订这份协议就只是对我们自己的约束了。

  如果涉及到打官司,管辖地法院就是必须明确的了,政府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也需要清晰。只有让政府感受到压力,他们才会认真履行合同。通过以上对安置补偿协议必备条款的分析,大家对如何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是否有了进一步了解呢,如果对于安置补偿协议拿不准的应该及时咨询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律师,防范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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