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重视交通事故认定书3天的复核期

2021/11/11 11:34:22 查看1078次 来源:宜昌交通事故律师团队律师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逐年递增,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数量也呈现大幅增加的态势。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它是侵权事实及责任比例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最为基础的证据,这一证据解决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问题:第一,确认了几方当事人的主体包括肇事方是谁,受害人是谁,登记车主是谁以及车辆保险信息;第二,基本明确了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第三,明确划分了引起本起交通事故的各方责任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当事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但是,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在宜昌,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机关为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最终,法院依据认定书中确认的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的相关内容,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告方包括保险公司应当向受害方赔偿损失的比例。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中对该事故认定书这一证据提出异议,是否采纳,由法院最后决定。根据审判实践,没有经过复核程序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很少被法院推翻。

我们接触到的一些当事人,在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因为对事故结论有意见,就迟迟不去领取和签字,以为不签字就不生效,其实这是毫无意义的。

正确的做法是:立即签字领取,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在3天复核期限内申请复核。从我们代理复核案件的经验来看,有20%左右的案件经过复核以后,最终改变了原来的责任划分。

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或家属正确的做法是积极聘请律师,介入事故责任认定。

一般人发生交通事故,是很难明白其中的法律问题及相关意义的,即使是一般律师或司法人员本身发生交通事故,也不是马上能弄懂是怎么回事的,他们都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即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帮助。

责任划分对当事人非常重要,因为这影响到以后的赔偿金额。五旨山律讼举两个案例供大家理解。

肇事方案例解读

我们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件,当事人为肇事方,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认定肇事方为全部责任,受害人无责任。事故责任划分时,这个肇事方不懂法律,事故发生后轻信非专业人士的意见,稀里糊涂认为自己购买了全险,足够赔偿,于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也没有在三天复核期限内申请复核。但是根据事故发生当时的具体情形,被撞一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没有佩戴头盔,经车辆检测刹车有问题。根据宜昌市事故认定的司法实践,像这种情形,交警一般会按照主次责任进行判定,也就是说肇事方只会承担主要责任而非全责。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不要紧的,司机肯定买了全险的!”对,没错!司机是买了全险,但是我们要遗憾的告诉读者朋友:他只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更遗憾的是,后来被撞的伤者经过数月治疗后却因医治无效而死亡,等到后续计算赔偿的时候,发现自己所购的车险保额根本不够赔,自己还要掏出几十万赔偿给受害方!!!这时他才感到后悔不已......他的失误在于没有及时请一位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参与事故责任认定,错失了两个最佳时机(划分事故责任及复核)。当然,这个案子在诉讼中,肇事方委托我们团队律师代理,我们团队律师在搜集大量类似案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其积极争取减轻责任,最终法院在没有推翻事故认定书的基础上,认定受害人存在一定过错,酌情让其承担部分责任,为肇事方减轻了十余万元的赔偿金额。

受害人案例解读

上面的案例是从肇事方角度进行的分析,下面要说的案例就是站在被害人角度告诉大家责任认定以及申请复核的重要现实意义。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是行人横过道路与机动车相撞,造成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区级交通队调查认定,行人和机动车各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死者家属非常有法律意识,事故认定书下达当天即找到专业律师,表达了对原事故认定书不服,希望委托律师代理向市交管局申请复核。因为复核的时间非常紧张,只有三天,律师接受委托后,深感责任重大,经过仔细阅卷,研究案情,详细、认真的起草了《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在最后一天上午递交到了市交管局。后又到事故发生现场,实地勘察路况、测绘、拍照,到去交通队交涉案情,补调遗漏的现场监控,又向市交管局递交了补充材料。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终于收到了市交管局的复核结论,责令区级交通队重新调查认定。又过了近10日,去交通队根据市交管局的指示,重新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行人无责任。至此,案件责任复核、认定取得圆满成功。

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而言,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及时参与事故责任认定,能非常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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