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公司减资逃避债务怎么办?

2021/11/16 18:02:58 查看951次 来源:李阅桐律师

 现在有不少股东也知道了,在公司欠债还不起钱的情况下,股东如果没有实际缴纳注册资金,要在认缴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一旦公司欠债无力偿还后,股东就想减少注册资金来逃避债务。那么,对债权人而言,欠债公司减资逃避债务怎么办?

案情摘要

     1、2020年1月9日,爱蕾公司将兴源公司和其股东陈某、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货款、预期利益等共计220万元。
     2、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两次向三个被告寄送了诉讼材料,快递均被退回,原因为“本地址已搬迁”。

     3、后法院书记员到被告公司工商注册地送达,该地已是其他公司的办公场所。法院只好公告送达。

     4、爱蕾公司查询到两公司交易起纠纷后,兴源公司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减少至50万元。
     5、股东陈某、刘某向市场监督局出具了情况说明和担保函:载明公司债务均已经清偿,股东愿意以减资前的资产对公司减资前的债务担责。

庭审过程

     三被告庭审时委托律师出庭,答辩称:兴源公司的减资程序是合法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认可的,办理了合法手续,没有违法减资的情况,两个股东不应担责。


法官观点


     1、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得以正常经营,保障债权人最低利益的基础,公司减资触及多方利益,公司法对此严格规制。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对减资程序作出严格的程序规定,以保障减资在法定程序内进行,尽可能的保障各方利益。
     3、综合考量本案事实,兴源公司没有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减资,本着平衡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判决兴源公司的股东陈某、刘某对公司债务在不当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评析

       

     欠债公司减资逃避债务怎么办?
     公司欠债后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减资,股东逃避债务的意图非常明显,想通过减资来逃避债务,法律上基本行不通,股东不过是多此一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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