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早的亏了,签字晚的赚了?

2018/05/21 15:54:03 查看273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一根杆子量到底”、“不让先签的吃亏,不让后签的沾光”,这是在拆迁方案刚发下来,济南市某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方一天到晚宣传的政策。

  房屋拆迁补偿,究竟是签字早,拿的奖励多?还是签字晚,能取得丰厚补偿?这是很多被征收人的疑问和顾虑。

  真实案例:早了8个月签字,王先生少拿50多万拆迁补偿款

  一年前,王先生向爱土拆迁律师团咨询补偿协议怎么签订,而在8个月之后,再联系我们的时候,王先生说可不可以反悔,“当初宣传的是一把尺子量到底,但现在这个尺子弯了,差距太大,我们早签字比晚签字的少了五十多万”。

  但是补偿协议已经签订了,钱也已经拿到手了,事情已经改变不了。王先生跟其他村民不服气,几级信访走下来,仍然没有什么结果。

  为什么早签字的拿得少,晚签字的拿得多?补偿信息不透明是关键

  在以往拆迁中,很多地方都存在钉子户,我们也经常听到新闻媒体报道,某某地方钉子户拿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补偿。比如,上海钉子户拿到6000万,河南两层小楼,要求5000万或者置换商铺。

  消息传出来之后,似乎一时间,没有签字的被拆迁人都冒出来这样的想法:也许我再坚持坚持,政策就能再开个口子,不比这些人能够拿这么多,再多拿一些也是好的。而已经签字的更是后悔,为什么不再多等一等。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情况?究其原因,补偿政策不透明,补偿并没有经过法定的规范程序,补偿标准偏低和补偿形式不公平,甚至补偿不及时导致的。

  政府制定的政策能够随意变动,成为“先签字吃亏,后签字沾光”征拆领域矛盾频发的源头。

  伴随国家现代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领域补偿进一步规范,以前为了项目进程,给后签字的一方提高补偿,而现在征收方改变了方式,签字早的给予奖励,签字晚的面临的是没有奖励或者可能是强拆。

  高额的奖励费极大的刺激了被征收人,很多被征收人在宣传前期犹豫不决,而在奖励期截止,可能要面临强拆的诱逼之下,截止日期的前一天,排着队等待签字。

  在此爱土拆迁律师团要提醒各位被征收人,签不签字,早签字还是晚签字,关键还是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

  房屋拆迁补偿怎么才合理?看法律怎么规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因此,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周边同类房屋市场价来补偿,如果选择产权置换,还需要找补房屋价值的差价。

  拆迁补偿到底包括哪些补偿项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补偿不合理,又协商不下来,要采取这些措施争取公平合理补偿

  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被断水断电,骚扰逼签、逼拆等,更应该主动运用合法手段维权。合法的维权方式:一是,协调、谈判,和征收方进行协商处理,表达我们拆迁补偿的合理诉求;一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我们被征收人常用的两类救济途径。

  确实通过协商解决不了,就要立刻转变思路,以免耽误时机。通过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获取专业的分析和维权策略,走法律途径争取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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