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遇害,网约车平台有责任吗?

2018/05/22 14:03:57 查看173次 来源:天行明德律师团队律师

  2018年5月6日晚间,一名空姐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了一辆顺风车赶往市内后遇害。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警方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而这具尸体正系杀害空姐李某珠的嫌疑人刘某华。事后,滴滴顺风车平台全国停业整顿一周,并发布百万悬赏令。由此,顺风车司机犯罪,滴滴平台方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此事件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与争议。

  网约车是时代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目前的网约车业态很多,包括专车和顺风车等。但是同为网约车,专车和顺风车的法律性质是有区别的:

  

  1、专车司机如同出租车司机一样,是代表公司履行与乘客之间的承运协议,专车司机的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滴滴平台和专车司机之间是一种劳动关系,和乘客之间是一种承运关系。它会受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约束,当专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给乘客造成伤害时,乘客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而顺风车就与专车不同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滴滴平台提供的《顺风车信息平台用户协议》可以看出,滴滴平台与顺风车司机、乘客之间是居间服务关系,是信息中介和信息发布平台。滴滴平台负有做好准入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的责任,因此乘客与顺风车司机之间才具有承运协议,顺风车司机对乘客承担民事部分的赔偿责任。若平台没有做好准入的一些工作,包括对司机本人和车辆缺乏审核监督时,可能会使一些不具备承运司机素质甚至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人进入网约车平台,在这种情形下,滴滴平台是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如果顺风车司机的个人信息完全真实,其本人的犯罪行为是滴滴平台预料不到的,就应以意外事件处理。

  【律师点评】

  网约车作为时代的新事物,关注度更高,没有应不应该存在以及存在的对错问题。如今的网约车就如同以前严打的黑车一样,只不过乘客基于对滴滴平台的信任而在当下如此盛行。总而言之,要防范这一类案件,最重要的是通过制度的完善予以事前的预防,刑事打击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

  1、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地方政府在网约车及顺风车立法方面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2、滴滴平台对于车辆和司机的审核或许可应进一步进行实质意义上的审核,比如完善网约车司机准入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力度,避免虚假材料和身份;制定合理的运营制度,保障乘客利益,有问题能及时有效处理等。

  3、乘客尤其是年轻的女乘客,在日常的生活中,不仅仅是打滴滴,在外出游、出差时要必须时时刻刻留心、小心提防,提高安全和防范意识。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但生活的压力也造成了一些人的心理扭曲,走上犯罪的道路。犯罪行为是无法完全杜绝的,但我们期待警方早日将不法分子缉拿归案,给所有的受害者及家属以告慰。同时随着各种刑事案件的发生,也让我们深思一个永久的社会性问题: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年轻人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作者:邵丹丹,实习律师,来自法务风控部,硕士,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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