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应与民争利,看看这些年因拆迁补偿发生的纠纷

2018/05/28 15:35:47 查看222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随着城市化进程,拆迁在每个城市不断上演,拆迁成为各方利益相博的战场,这当中,拆迁方,开发企业,被征收方,都站在不同的立场上,由此也激发了诸多的拆迁领域(拆迁补偿)的矛盾和纠纷。

  拆迁不应与民争利,发展的成果应该真正由人民共享,拆迁补偿是否到位,直接影响以后的生活是困顿和富足。然而,近年来,许多与拆迁有关的纠纷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舆论,也使拆迁矛盾进一步进入大众的视野。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近些年一些拆迁纠纷情况。

  补偿花样多,保障生活水平是关键

  宋先生是在山东青岛人,因房屋强拆补偿达不成一致,上诉至山东省高院主张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案件经过了一审,发回重审,二审,时间已经过去2年,最终,山东省法院判令按照“判决时”周边同类房屋市场价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而实践中,由于拆迁进展缓慢,导致拖延的时间过久,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久拖不决,耗时一两年才得到结果,房屋评估时间远远早于被征收人得到补偿的时间,房屋的市场价也出现了重大变化,法院以判决赔偿时的市场价格为标准予以赔偿,能够保障当事人购买到与其之前居住水平状况相当的房屋,以此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违法逼签形式多,及时维权是上策

  断水断电,言语威胁,24小时跟踪等,这些都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些逼签方式。然而,近期,有被拆迁人反应,自己被“噪音逼签”,征拆宣传车半夜到自己家附近,开高音喇叭宣传政策。

  “噪音逼迁”有点类似日常人们所谈的“出阴招”,它既可避免因强行拆迁而可能导致的正面冲突,又可减少吃“闭门羹”的尴尬。喇叭一开,高分贝噪音自然就会扰乱未迁走居民的正常生活。时间一长,这种“温和”的手段就可能会迫使拆迁户不得不搬走。

  违法逼签形式多种多样,现在都被征收方玩出了新花样,面临这种形势,被征收人一定注意,受到严重威胁,及时报警;而要彻底解决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拆迁补偿的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违建不可行,基本农田受保护

  被征收人不只总是弱势一方,在一些地方,少数村民为了多拿补偿款,接到拆迁通知后,房前屋后水泥地上种树;旧房拆了,原地建新房等等一些了抢修抢建行为。更有甚着,在基本农田上大修养殖场,一夜之间,为了拆迁补偿,原本淳朴老实的村民,都顶风作案,为了补偿急红了眼。

  在此提醒各位被征收人,房屋或者建筑物有合法的手续,才能获得补偿,临时加盖加建的部分,认定为抢修抢建的,一律是没有补偿的。

  基本农田更是受保护的,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仅不能修建建筑物,种树、挖鱼塘也都是违法利用土地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恢复土地原状,否则会被国土部门查处。

  维权不可感情用事,理性永远不能缺失

  拆迁补偿纠纷是行政纠纷,属于法律问题,协商不了,就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最近南京市审理的一起因拆迁补偿纠纷导致的故意杀人案,就给所有冲动的被征收人提了个醒。王某因为拆迁补偿心生不满,蓄意报复村干部和拆迁队长,伤及无辜,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拆迁维权,必须理性冷静处理,不要冲动意气用事,以免伤人伤己。遇到补偿纠纷问题,自己解决不了,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沟通,走法律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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