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房屋拆迁,不想搬到三环外,可以要求原地回迁吗?

2018/05/29 10:33:18 查看182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最近有当事人向爱土拆迁律师团吐槽,当地房屋拆迁补偿太闹心。“房屋拆迁是好事,但是安置地点太偏僻。安置房周围菜市场都没有,地铁也不通,没有大型商超,学校也不好,一片荒凉,简直和城内没法比。”

  当事人问:“房屋拆迁补偿,我们可以要求原地回迁吗?也不想多占他们便宜,同样面积,原地建好就行。这要求过分吗?”房屋拆迁补偿没有过分这一说,只有公平合理这一杆秤。

  那么究竟哪些情况下的房屋拆迁,可以要求原地回迁?爱土拆迁律师团今天为大家仔细讲一讲。

  房屋拆迁,征收方让你从主城搬到三环外,你能接受吗?

  主城区的房屋拆迁,往往意味着高额丰厚的拆迁补偿,被征收人本应该高高兴兴。但是征收方一句“给你提供产权调换,安置地点在三环外”,让不少被征收人心里哇凉哇凉的。

  三环外的房价和主城一环内的房价天差地别。一旦搬到三环外,这也意味着房屋未来的升值空间急剧缩小。而且远离主城后,被征收人的工作生活变得极为不便。

  于是,原地回迁成了很多人在征收的时候提出的一个要求。另一方面,一旦征收方的拆迁补偿不能满足起要求的时候,矛盾便产生了。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以及各地的实践情况,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原地回迁。我们下面一起来看。

  这三种情况下房屋拆迁,您可以要求原地回迁

  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城市房屋的征收中,对于旧城区改造的,被征收人提出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方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从各地征收来说,旧城区改造一般包括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城区改造这三种方式,因此收到征收方下发的征收决定以后,就要清楚自己属于哪一种性质的征收,属于这三种的,可以要求原地回迁,只给货币补偿的,属于违法行为。

  农村房屋征收也能要求原地回迁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安置方式有三种,安置房安置、货币补偿、划地重建。划地重建可以算是一种原地回迁的选择,是指征收方在原址或者就近的地段统一规划或者单独规划宅基地给被征收人修建房屋。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涉及的项目往往是公益项目,对于一些大面积的,整村征收的情况下,很难实现原地回迁,比如水库的修建、整村用于修路。

  在部分土地征收,尚有宅基地可安置的,应该优先安排宅基地安置。某些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会用原地回迁的方式降低支出。

  但是,目前暂无法律明文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时候征收方必须全部提供三种方式,由征收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被征收人没有选择权。

  在城市房屋征收的时候,被征收人有选择权,如果征收方只提供某一种方式,属于违法征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好了,以上就是房屋征收的时候,选择回迁房安置的情况。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及时向专业的征收维权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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