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全世界的爱|爱宝宝从呵护物权意识开始

2018/06/01 15:07:12 查看197次 来源:朱向莲律师

  我国物权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法律上的概念,但是聪明可爱的宝宝们可对物权法一点都不陌生,宝宝从小就很有物权意识,一般宝宝的物权敏感期从一岁到三岁之间不等,对物权敏感是自我意思的产生和觉醒。当宝宝开始有物权意识的时候:

  大人:妈妈给你买的玩具我们和小朋友一起玩好不好?

  宝宝:不好,这是我的。

  大人:姐姐的玩具我们让姐姐先玩好不好?

  宝宝:不好,我要玩。

  大人:爸爸买的苹果我们给爸爸吃一口好不好?

  宝宝呢?宝宝已经带着苹果悄悄躲到门口去啃了。

  爸爸妈妈应该积极呵护宝宝的物权意识,该怎么做呢,朱律师来帮你支招:

  1、对于本来就是宝宝的东西,无论是希望宝宝借给别人玩还是希望宝宝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首先要非常肯定宝宝的物权,“对呀,这个玩具就是我们家宝宝的,而且永远是宝宝的,爸爸妈妈不会跟你抢,别人更不会跟你抢了”;其次,在宝宝确认自己的物权不会被剥夺的情况下,再进一步劝导:“可是,有人陪宝宝一起玩,会更好玩的哦,大熊猫也会更喜欢的,它会很开心,又多一个小姐姐陪它了,好不好?”宝宝转念一想,也是哦,就会很开心的和小姐姐一起玩耍。

  2、对于不是宝宝的东西,但宝宝也要很“霸道”的占有,这个时候,还是要先肯定宝宝的占有权利:“托马斯它肯定是希望宝宝陪它玩的,因为这个就是托马斯的使命啊,对不对?”如果宝宝不耍闹,再告诉宝宝:“可是,托马斯它和小伙伴一起工作的时候,都会很讲秩序的哦,不会乱插队,所以我们让姐姐先玩,我们排在后面,小火车嘟嘟会跑得更快呢。”

  3、最后一个大招,宝宝什么都不听,还有佩奇社会人:“宝宝,佩奇在那边跳泥坑,妈妈带你一起去哦!”宝宝于是丢下熊猫、小火车和苹果,暂时忘记了物权意识,快快乐乐的去学佩奇跳泥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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