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归属

2018/06/04 18:05:35 查看246次 来源:沈卫杰律师

  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归属

  1、婚前一方父母全资购买。

  这种情况下,无论户主登记为出资方的子女一人,还是夫妻两人,因为房屋不涉及婚后财产,故房屋的所有权归出资方的子女所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父母首付购买。

  这种情泥下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但婚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则涉及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若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子女名下,则在离婚时,房屋归户主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的房屋增值应该折合市价补偿给对方。若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要求得到房产,得房者需按照时下房屋市值补偿未得房者出资部分的增值。若夫妻双方都为户主,这时默认首付方子女为产权所有人,若无份额协议,则按平分处理。

  3、双方父母均有出资全款购买。

  这种双方父母均有出资的情况,无论户主是夫妻双方还是其中一方,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特说明赠与夫妻双方(及离婚平分处理)外,一般判决为父母出资部分是对自己子女的的赠与,夫妻房屋占比为双方父母出资比例。

  4、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

  这种情况下就要分户是谁了,若户主为出资方子女,则房屋视为赠与子女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5、婚后一方父母首付。

  婚后一方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无论户主是谁,房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被平分。若首付方特别说明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首付方子女房屋所占比例高一些,争取归属权更有利。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

  无论户主是夫妻双方还是其中一方,均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分,或按父母出资比例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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