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将至,正在找工作的你知道“试用期”那些事么?

2018/06/05 09:10:24 查看143次 来源:孙飞律师

  昨天我去了一趟学校,发现学弟学妹们正在准备拍毕业照,原来新的毕业季即将来临,作为已经毕业了的学长,我想就毕业后找工作问题对学弟学妹们进行解释,力求使他们了解一些找工作应当注意的问题。

  正在找工作的你们了解“试用期”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含“试用期”条款吗?试用时间有多长?工资怎么开?

  首先,刚刚毕业的我们刚开始工作,用工单位一定会与我们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试用期是什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新招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时间。用人单位可以考察了解劳动者是否符合招收条件,能否适应所从事的工作等。

  劳动者也可以考察了解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自己能否适应或胜任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岗位及工作任务等。

  其次,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再次,试用期大概有多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最后,工资怎么开?

  这个也是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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