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到底是按城市房屋补偿还是农村房屋补偿?

2018/06/05 10:58:43 查看297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前段时间爱土拆迁律师团接到一位被征收人前来咨询说:“爱土律师,请你们帮我看看,我们这边城中村拆迁,拆迁补偿才给4000多一平,周边房价都上万了。我们现在和拆迁方谈不拢,害怕被强制拆迁。”

  这样的补偿十分不合理,我们应当努力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确保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这是一条征地拆迁补偿的黄金原则。我们要牢记在心。

  那么城中村拆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不能一味想着拆迁致富,城中村的尴尬你不懂!

  的确,城中村是幸福的,也是尴尬的。幸福的是自己身处城区,享受城市便利的交通、基础设施和商业环境;尴尬的是自己仍是农村人,还是顶着农民的帽子,收入和城里人有差距。

  在征地拆迁时,这种尴尬被放大了。城中村注定是要消失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那么,城中村拆迁,究竟是按城市房屋补偿还是按农村房屋补偿呢?这是被征收人和征收方最容易产生分歧和矛盾的地方。

  城中村不能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牺牲品,拆迁补偿该怎么算才公平?

  在这之前,我们先来给大家什么是城中村,城中村一般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对于城中村的土地性质或为集体土地,或为国有土地,实践中需要调查方能够确定。

  我们还接到过当事人咨询说:“我们这里城中村改造,房屋补偿一平米2000元,周围城市商品房的价格都在1万以上了,就在离我们不远处。”

  在这里,有的人可能觉得农村房屋给你补偿2000一平已经很合理,但是自己却又觉得明明大家的房屋修建来说没有什么区别,地理位置也差不多,补偿差距却这么大?

  城中村拆迁,是一个复杂的征地拆迁工作。拆富拆穷,全凭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但是,被征收人往往很难找到一份明确的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法律或文件,导致维权无门。在城中村拆迁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话语权不强。

  有法规可依,城中村按照城市房屋计算,拆迁补偿一分不能少!

  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对于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我们可以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的规定。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意思就是说可以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关于城市房屋补偿去争取。这就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两码事了。如果周边房价是一万了,那么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就不能是2000或4000,应该参考周边实际房价来补偿。

  这么说,您明白了吧。

  既然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那我们看下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您住在城中村,征收方压低你的拆迁补偿,你可以这么办

  对于补偿标准不满意或者认为征收行为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关于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该如何计算,希望大家谨记,以免遭受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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