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

2018/06/05 15:11:50 查看147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某些责任,如,帮员工买社保等。其实,单位用心不良的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会得不偿失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义务,用人单位因此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下面分享一个案例给大家:

  李某来自湖南,于2016年12月31日入职东莞市一家通风设备公司做临时工,讲好是220元一天左右,做一天有一天的工资,不上班就没有工资,入职时并没有填写入职登记表等入职资料,公司并没有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

  天有不测风云,2017年1月3日在上班中不小心砸伤脚部导致骨折。受伤后去医院看了一下门诊,没有住院,在厂里休息,由于是临时工,能够拿得出来的劳动关系证据是没有的。这给工伤认定申请带来了一些不便,但是事有两面,既然单位敢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就有办法让单位付出一点代价!

  过了春节后,笔者建议李某继续在公司上班,因为公司并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于做一个月可以拿两个月的工资,虽然另外一个月的工资来得不是那么的及时,想要拿到另外一个月的工资,也要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取得了劳动关系的证据后,于2018年1月25日向东莞市洪梅仲裁庭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请求就只有一个:要求单位支付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而需要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

  2018年5月21日,洪梅仲裁庭裁决,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4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28847.5元。

  这个裁决,犹如一棒喝醒了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要支付二倍工资的。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实际操作中,劳动者要想用打官司的方式获得二倍工资,还需要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用人单位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也会败诉!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