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继承问题的答疑

2021/12/06 15:54:21 查看966次 来源:江芷晴律师

许多人问我继承问题,在此一起答疑啦~

1、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方式?

常见的立遗嘱方式比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今年新增2种立遗嘱方式:打印遗嘱、录音遗嘱。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以外,其他遗嘱在立遗嘱的过程中,需要有2个或2个以上的在场证人,同时立遗嘱人和证人都需要签字和标注完整日期(年月日)。

2、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民法典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级,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被继承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立下了几份遗嘱的话,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这同样更加人性化,因为后期被继承人可以随时更改自己的遗嘱,谁孝顺被继承人就可以把更多的房产分配给谁。

3、没有遗嘱时,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男女平等)

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继承房产是否征收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第五款,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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