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事律师说法:贩卖器官判刑多久?

2021/12/13 15:57:44 查看985次 来源:王增锴律师

  法律是公正的,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在有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快递、物业行诈骗之实,让人民群众的财产遭受损失,当事人要及时的报警,而公安机关对于案犯在逃的,可以在网上追逃。

  一、网上追逃人好抓吗

  只要被追逃的人到公共场所,就会被抓住。可以直接上公安部网站或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网站查询。

  《公安部通缉令》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它分为A级、B级两个等级。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A级通缉令的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且不封顶);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B级的悬赏金不少于一万元)。A级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二、什么情况会被网上追逃

  属于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的会进行网上追逃。网上追逃的,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55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三、网上追逃的具体程序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 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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