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必须要有担保公司担保,何其可笑!

2018/06/15 19:53:56 查看163次 来源:陈磊律师

  执业至今,遇到过很多奇葩的案件,也遇到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发现自己有时候真的无能为力的时候,感到非常的失望,曾经代理过很多银行的案件,后来又遇到了与银行有关的案件,发现有很多对贷款人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前不久,遇到这么一个客户,她是一家农业公司的董事长,她向我咨询了这样一个案件,她的公司规模很大,有很多固定资产,16年的时候她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于是找到某银行想要贷款,她愿意拿其公司持有的物业来作为抵押贷款,但是银行不同意,一定要求必须要找某担保公司担保,无奈,只得去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收取了其几十万的担保费,又支付了一笔保证金(这笔保证金本来应该由担保公司存到贷款银行账户,只要贷款人违约,先行扣除保证金),承诺保证金如果按时还款,最终会退还,其贷款以后按照约定还清了所有贷款,找到担保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但是担保公司拒绝还款。我跟她谈过之后,查了一下这个担保公司的状况,这家公司有近几亿元的债务在被法院执行,就算我的客户起诉胜诉了也不可能拿回保证金。

  这真是很奇怪的一个事情,也是我国特色,银行美曰其名是为了控制自己的风险,但是很多担保公司都管理不规范,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公司财产到实际控制人账户,大量揽收担保,收取了很多担保费后就算出现任何问题也不会影响其实际控制人,这真是无本买卖,在整个担保过程中,担保公司一分钱不出,就能够取得大笔的担保费用,银行的放款风险并没有因此降低,反而是有很多以固定资产抵押的,就算还不起钱了,也还可以有财产变现,而找了担保公司贷款,最终担保公司无力清偿承担担保责任,大不了破产清算,然后再去注册一家担保公司继续这样玩,曾经我在代理银行案件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这让我们不得不想,是不是银行的某些人与担保公司勾结,让贷款人在还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就先掏钱,最终贷款的钱是贷款人还的,与担保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贷款人还不起钱,担保公司已经转移资产,无力承担担保责任,最终也是执行贷款的人财产,这不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吗。

  还有一点就是为何银行会要求必须在某一家担保公司办理担保,不能由贷款人随意选择,又是哪些担保公司能够达到承接这种业务的能力,银行是如何选择的,我想很多事情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

  这样不合理,不应该出现的事情,在这个国家出现了,让贷款人贷款还没有得到就付出巨额的担保费和保证金,银行在此情况下,其自身的风险并没有任何改变,甚至是不良贷款越来越高,这又是为何,这根本没有存在意义的东西,在这个国家大行其道,榨取贷款人的金钱。何其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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