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吗?

2018/07/09 16:43:15 查看3252次 来源: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在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后,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吗?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法》第32条。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刑事诉讼法》第35、36、37条: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因此,律师不会一味地满足当事人的要求。以上就是有度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整理的“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是否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这一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点击左侧“联系我们”来电咨询有度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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