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因为在职员工与离职员工吃散伙饭解雇员工,这事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们真的不能理解。

2018/07/13 14:42:45 查看149次 来源:唐丽娟律师

  老板因为在职员工与离职员工吃散伙饭解雇员工,这事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们真的不能理解。

  事情来龙去脉

  7个已经从杭州某公司离职的前员工,和一个打算离职的现员工,加上两个在职员工,一起吃了个散伙饭,发了个朋友圈。公司老板看到后,把聚餐照片转发到公司群里,让参与聚餐的在职员工主动提交辞职报告。

  随后有记者上门采访该公司老板,他是酱紫讲的:

  “离职的散伙饭应该是在职的人去送离职的人吃的,而不是全都是一帮离职的人在一起聚餐,作为我来说是不允许的。这个照片发到朋友圈,大家都互相能看得到。”

  “为啥我会发在群里面呢?第一,我不想其他员工犯这样的错误,也有可能他们发出来没有恶意,但对我来说,这是对管理的挑战,因为那些人已经离职了,我们不是不赞同散伙饭,公司社保和福利都是完善的,但是出现这种情况,是对直接管理领导的对抗,我们不能让这种事情在公司继续下去。”

  听到这里,我想说这位老板你是有被关注妄想症吗?是不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人家员工私下聚餐是人家的情谊,发朋友圈是表达感情,也是人家的自由,作为老板的你,还要管着人家朋友圈不成?

  既然觉得留不住人是没面子的事,不如好好反思下自己公司的运作机制出了什么问题,是不是对员工不太尊重,是不是从来都只考虑公司利益而一味的压榨员工?小编个人认为作为员工在哪里工作不是为了生存?如果公司真的足够尊重员工,足够平衡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员工也犯不着一波接着一波的离职。虽不知道贵公司有没有极度不尊重员工,但就单从该老板仅因为在职员工与离职员工聚餐发朋友圈就解聘在职员工的行为来看,贵公司应该是对员工毫无尊重可言。

  生而为人,靠工作谋糊口,也要靠工作实现和维护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这样的老板这样的公司,员工们选择离开我个人觉得是个非常正确和理智的选择。

  当然众所周知,公司无故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应该结清员工应得的工资之外,还应该给员工支付相应赔偿金,对此该任性的老板也放了话:“会按照相应的方式去赔偿。”

  那么,我们就拭目以待。

  奇葩的案例讲完了,下面就给大家上点干货,讲讲劳动者无故被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维权的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用人单位无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本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所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离职然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己相应赔偿金(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了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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