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22/01/14 16:16:27 查看1029次 来源:杜红涛律师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011月,丁某承包了宋某的铁路桩基础工程,对此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宋某还欠丁某工程款15万余元,并出具了一份欠条。之后经过丁某催讨,宋某仅给付了3万元,还有12万余元没有清偿完。丁某经过屡次催讨还是没有结果,于是就起诉到了法院。

     2014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一份201510月前偿还7万元,201610月前还清余款的还款协议,但到目前为止宋某还是有8万余元没有给付,丁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丁某是精准扶贫户,家庭十分困难,这笔工程款对他们很重要;而被执行人宋某全家长年在外务工,家中还有两个小孩在上学,家庭也不富裕。

    考虑到两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法官主动和当地政府取得联系,通过村里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协助,终于在今年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宋某,并告知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将来小孩报考学校、就业等都有影响。在和法官深入交流后,宋某主动与丁某取得联系,告知自己没有办法一次性偿还所有的工程款,得到了丁某理解,于是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天就偿还了两万元,剩余部分将按照协议分期偿还。

    俗话说得好,欠钱还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人民法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而言,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如果拒不执行,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于己、于家人都有很大负面影响,所以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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