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玲律师| 刚出生的孩子6万块卖掉,真把自己当生育机器了?

2018/07/16 20:54:19 查看1711次 来源:刘琬琳婚姻律师

  【刘琬琳婚姻家事团队-蒋玲律师】:严谨与温和并存,年轻但经验老道。擅长领域:婚姻家事、房产、债权债务纠纷。

  一位产妇生下孩子后,6万块就把孩子卖了。

  之所以用“产妇”而不用“妈妈”,是因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做这样的事,都让人不寒而栗。

  实在不配。

  01.婴儿地下交易:早就是完整的产业链

  拐卖、贩卖儿童一直是大众避之不及的话题。

  因为太沉重,以至于我们每次看到这类社会新闻,隔着屏幕都会变得面目狰狞。

  可以说是情绪试验课了。

  可悲的是,它们还不会消失,变着法闯进你的眼球。

  一场婴儿地下贩卖生意,孩子从出生起就被判刑,却成了中介们和产妇们的狂欢。

  在一个婴儿交易群里,中介们成了买卖双方的沟通桥梁,吃完买方吃卖方,笑嘻嘻地给产妇介绍接盘孩子的家庭。

  孩子快出生时就被谈好了价钱,6万块打包价,从此以后和产妇不再有任何关系。

  中介们脑子很灵活,除了赚取两边的差价,还让产妇冒充别人的身份在医院生产,违规办理出生证明,赚到高额利润。

  说个笑话,今年已经2018年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还有这种令人作呕的事。而这条运作完善的产业链,基本上算是吃开了,有多大的市场我们不得而知,也正因为不知道才深感害怕。

  蒋玲律师:

  这个新闻中贩卖婴儿的父母,其行为属于《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的行为,而联系外地产妇进行生产并收买产妇诞下婴儿的中介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出卖为目的,收买儿童的行为。即本案中贩卖婴儿的父母和中介,他们作为地下交易链上的一环,他们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因为贩卖人口通常需要有计划部署,协同作案,以形成一个完整的供销链,这个链条上的参与者,特别是人贩子,为了获取丰厚的经济利益,失去了做人起码的人性,让一个个幼小的孩童从本应过着正常的童年生活,却要被迫尝尽世间苦痛。还有些“法盲”父母,为了贪图利益不惜贩卖自己的孩子,涉及到犯罪的都不可避免的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02.有些女性,自己都把自己当生育机器

  上次在做“卖肾换钱”的话题的时候,我们重点diss了黑心中介,说他们胡乱科普只要一个腰子,另一个是白搭的,卖一边肾少奋斗三年。

  中介做这种有违法律和道德的生意,确实毒性很大,不过这些卖孩子的产妇,好像也并没好到哪里去。

  千万别说,我是有苦衷的、你是局外人永远不懂别人的难处...这种话。

  有些女性,自己都把自己当成生育机器。

  1,这些生孩子、卖孩子、再生再卖,早就已经失去了知觉的女性算一类;

  了解一下地下代孕,你就会知道她们有多么可怕,首先国内任何形式的代孕都是没有合法化的,而且这些地下黑机构的操作是不是规范?也令人担忧。

  XX万包生儿子,某家代孕机构,装着100多名年龄在20~30之间的代孕妈妈,她们中的大多数都来自湖南和云南,起居由中介包干,她们被安排在豪华的公寓式住宅里,4人一间,还配有三名阿姨负责饮食。

  待遇确实是优质待遇,只是当生育变成赚钱的方式,当女性的子宫变成圈钱的工具,总觉得有种苍凉感。

  我始终不认为她们是被逼的,毕竟没人把刀架在她们的脖子上,最终拍板还是看自己。

  和直接卖孩子的产妇一样,想赚快钱的心呼之欲出,尤其是地下代孕,机构好吃好喝伺候,生完孩子把钱寄回去,还能养丈夫养丈夫的父母呢。

  所以也就不难想通,为什么还有婆婆和媳妇一起出来干代孕的,即便媳妇儿一开始抗拒,但最后还是妥协。

  2,打心眼里觉得不生孩子就是怪物的也算一类。自我物化的方式不同而已。

  经常在论坛看到网友讨论女性生孩子的问题,她们讨论的范畴大部分还是很正常的,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自己舒服就行。但这条回帖,也是惊掉了我的下巴:

  很多女性的思想,其实也挺接近直男癌晚期的。

  不生孩子就是原罪、规定就是要生孩子的...在多生使劲生的传统婚育观念下,这种自我物化的思维根深蒂固,根本不用考虑如何去掰回来,而且她们根本不想让你去掰。

  越穷越要生,不只是传宗接代,很多女性拼命生孩子,是为了为自己争取家庭地位。

  什么时候女性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人”存在了,才是真正的所谓解放吧。

  写在最后

  再绕回卖孩子的话题,根本问题,当然还是钱的问题。

  还是那句老话,所有自带落后、恶习的所谓传统,大概都可以归结于穷。

  把孩子6万出售的产妇,是因为要这6万块钱;女人出去专业代孕的,也是想好好利用自己的子宫,趁还能生养,多赚点块钱;而那些从来就认为女人就该多生、并且生完再生生不出男孩不罢休的女性,说到底也是在“穷”的逻辑里的。

  只是,女性的生育机能,应该是带来幸福感的。而不是自我物化,甚至拿去变现。

  变现,不只是有违人性,更是戳破了生活的最低规则。

  【刘琬琳婚姻家事团队-蒋玲律师】:严谨与温和并存,年轻但经验老道。擅长领域:婚姻家事、房产、债权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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