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明确答复: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损失到底赔不赔?

2022/02/18 00:07:09 查看3072次 来源:揭志文律师

法律问题: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到底要不要赔?


律师说法

我国目前的法律并未规定交通事故需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赔偿,对损害的赔偿一般是填平规则。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被损坏的车辆往往会得到修理,除少数特殊情况外,一般认为车辆得到修理就已经对财产损害进行了赔偿,因此不需要对再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不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并未包含机动车贬值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院认为,对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应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意思很明显,除少数特殊情况外,法院不会支持车辆贬值损失。


少数特殊情况赔,如:

1、新车。新车运行时发生事故,经维修后虽能正常行驶,但势必严重影响车辆使用寿命和状况,对于新车这一特定对象而言,可酌情赔偿其贬值损失;

2、车辆主要部件严重受损。例如跑车,车辆主要部件受损,经维修虽能使用,但与受损前相比性能差距显著,失去了其原有特定属性。

3、虽非营运车辆,却因车辆贬值对车辆所有人的收入造成了巨大影响的。例如待售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车辆贬值损失,将给待售车辆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直接且极大影响待售车辆的出售价格,此种情况也会支持赔偿。

——转自法大夫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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