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7 10:21:50 查看14745756次 来源:玄丽锦律师
司法强拆,你了解吗?
在征收过程中,在征收双方就补偿问题谈不拢的情况下,征收方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实现征收的目的。但实践中,一提到强拆很多被征收人想到的都是违法的,但在征收程序过程中,是有合法强拆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司法强拆。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主体作出征收决定后,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期限内,未能和征收方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进程,就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到期之后,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主体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旦准予执行的裁定作出,行政机关再实施的强拆就是合法的。因此,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一定不要置之不理,相应的法律后果规定得非常清晰,别到期之后再想着维权,基本上没有可能性了。
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集体土地上房屋并不单独进行征收,在征地过程中,作为地上物一并进行征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刚实施,对之前的规定有所修改,在被征收人与征收方谈不拢补偿的情况下,直接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到期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新的规定增加了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程序,如何衔接还需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另外,责令交出土地的主体也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变成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