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宝之债权转让

2022/03/12 12:11:09 查看55523次 来源:向彬律师

什么是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当您借出给好友时,您就拥有了一个债权,到期时可以按照约定收到好友偿还的本金和利息。若您在到期前转让这个债权时,可以提前收回资金,购买方取代您成为了新的债权人,到期后购买方将收到好友偿还的本金和利息。简而言之:债权转让功能可以帮助你提前收回出借资金,增加资金流动性。全额转让后,这笔借款与你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债权转让有什么好处?

对债权人来说:好处在于以下两方面:

1.增加了资金的流动性

每个人都会遇到急用钱的时候,当您把资金都投资出去了却又着急用钱怎么办?这时候债权转让就可以帮忙了,转让变现完成后,您可以收回本金还有一部分的利息可赚。

2.当您以较低利率转出时,有机会获取更多收益

如果您以相对更低的利率转出,当您的转让变现完成后,您有机会获取更多的收益。

对于债务人来说,好处有以下三方面:

1.获取更低借款利率当您的债权人以低于您借款利率进行转让时、若转让成功,则表明:您可以以更低的利率借到钱,以后借钱时利率可以设置低一点啦!

2.减少利息支出

提前还款,可以减少利息,即您只需支付债权持有期期间的利息。

3.减少本金支出

如果债权人以高于您借款利率转让,此时提前还款不仅可以少付利息,更可以少付本金,即此时的还款金额小于您的借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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