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1 17:12:13 查看12669次 来源:王颖律师
简要案情:
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双方为朋友关系,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因个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多次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向自己的家人朋友及网贷分多次借给被告,被告几乎未曾偿还,原告多次从外地赶至当地催要,最后在2018年6月和2018年11 月分别出具了借条两张共计100万元,约定年利息24%。原告因生活发生了重大困难,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甚至拒接电话和微信,联系不上了。后起诉对方要求返还。
律师点评:
此案虽案情简单,但办案过程复杂,证据前后共有二百多页,经过了三次庭审,律师通过对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的反复整理、比对,结合借条、催要记录的时间点,通过详细的论证和说明,向法院证明了借贷及欠款的事实,代理的观点基本都获得支持,最终胜诉并追回了欠款。
对此类案件有三点需要特别提醒:
1、借条里有一部分钱是被告将原告的信用卡拿去刷了后产生的,没有银行流水。
一定要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对帮助朋友而自己进行网贷,应保留证据,否则无法证明因果关系。
2、关于借条中的还款期限未到,要求提前还款。
借贷也是合同关系,一般均需约定还款期限,否则没有法定的情形要求提前还款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3、关于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原告借款的资金来源。
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对资金来源审查严格,打击职业放贷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
无抵押的借贷风险极大,借贷时应保留好相应的证据,若对方迟迟不还款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时间越久越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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