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8 15:45:56 查看692次 来源:赵寒星律师
关于交通事故,赵律师有话要说:
交通事故的案子到底用不用请律师?
下面我问大家几个问题:
1.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你要先怎么做?有哪些注意事项?交警队必须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吗?
2.如果只有交通事故证明,怎么办?责任比例是如何划分的?
3.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有异议,需要怎么办?
4.交通事故纠纷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是怎么回事?需要什么手续?为什么要做?
5.作为受害者,可以主张哪些费用?每笔费用的关键点在哪?
6.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比较合适?
7.精神损失费法律是怎么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给?
8.我想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吗?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9.交强险和商业险有什么区别?
10.鉴定费、诉讼费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赔?我要找谁去要?
如果你能全部回答上,恭喜你,律师费可以省了!因为每一项都关系到你能拿到赔偿款的大小,甚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说,交通事故就是一起看起来很简单,但因为其涉及的范围广,证据要求严格,即便是专业的律师不擅长交通事故的,也很难对每一笔赔偿数额都做到精准的把握。看到这,你还认为交通事故的案子不需要律师介入吗???
以公安交警部门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例,法院会如何处理?
1.事故认定书没有认定是否发生过交通事故的,应当由原告负责举证,证明确实发生过交通事故。原告不能证明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事故认定书确认了事故发生,但没有进行责任划分,则应当根据当事人举证情况,必要时调取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3.如果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人民法院调查的证据,仍然不能够确定事故责任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①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推定各方负同等责任;
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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