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15:25:56 查看223次 来源:周明明律师
法治正义要信仰,法律只能遵守,没必要愤青一气,言他云云。
■事故发生
①不要慌张,立即拨打110和保险公司。
②对方伤重,请直拨120,留在现场等交警到场。
③保护现场,避免冲突,不要逃逸。否则,可能涉嫌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得不尝试。
■处警须知
①勘查现场,注意是否全面、客观、公正。
②交警扣车,要同意。
(如担心自己车在被扣后存在损害危险,请提前拍照,见证人见证。同时,用车衣盖起来。)
③交警要求提交资料,如实提供。
④现场调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不给报告的,立即刻找该机关内的纪检或监察科投诉。
⑤持验车报告去提车。
■不缴费用
①持验车报告直接提车,停车场无权收费。
《行政强制法》第25条、第26条规定,执法行为验车、鉴定等产生的费用由国家财政转款支付,停车场是交警置顶的第三方,一般叫外包人。
②拒绝提车的,直拨110,理由是非法扣车。
■中途交涉
①拿到车,正常上班或休息,不要紧张。
②必要时,拖第三方去医院探望伤者。
③一般不主动打电话调解。
④伤者方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处理事故,对医疗费等,自己无经济能力支付的予以说明。
同时,告知有保险,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起诉的话,请将我和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这样能保障你拿到赔偿很快,对你更有利。
■修车事宜
①修车当然去4S店。
②该修的,以保险勘探现场的现场单为准。
■赔偿相关
①不能协商的,按照法定“赔偿标准”。
②你有认可或不同意对方赔偿标准的权利。
■责任认定
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②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③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④交通管理部门延迟作出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复核
①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3日内,书面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申请,说明复核请求、事实理由和主要依据。
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当事人。
③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④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申请调解
①交警调解程序的启动,需要双方当事人在事故责任认定或复核维持决定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 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③对方接受事故责任认定和调解的或经法院裁判的。从你在在协议上签字之日或收到裁判之日,可持该文书拿回你的行驶证。交警不返还行驶证的,可立即刻找该机关内的纪检或监察科投诉。
④对方不认可事故责任认定,不愿意调解,那进入重新认定程序或诉讼程序。值此开车,有人查车则告知官司在身,行驶证扣暂扣中。
■调解终结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理赔
对方同意调解,提供所有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制作送达调解书。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调解项目都能核销。但有的保险公司会以自己没同意为由,拒绝全额核销,甚至拒绝核销。这样的话,你只能另行起诉保险公司了。故调解要全额核销,调解时,必须有保险公司作为当事人参加并在调解书上签字的调解书,才有保障。
■司法裁判
①不能协商的,受害人一定会提起诉讼,一般会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一并起诉。这样的话,保险公司会请非常专业的律师应诉。
②但也有可能,受害人不将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而只起诉车主。这时,你可能得考虑自己委托律师来帮助挽回不利局面了。因为法院一旦判决你先对受害人予以赔偿,你只能再对保险公司理赔,甚至起诉保险公司。判决生效后,对方即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如此,你的合法权利保护会有一系列不利于你的的间隙。
③二审程序
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相当。为压缩篇幅不赘述。
■强制执行
司法裁判生效后,一方不按时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对权利方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即启动。
①一并起诉的,先执行保险公司,再执行肇事车主,执行相对较容易。
②单独起诉的,则只能执行肇事车主。车主存在履行义务瑕疵时,执行相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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