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设立抵押前抵押物已出租,这对于抵押物的受让人有什么影响吗?

2022/05/18 09:56:47 查看3685次 来源:张越律师


法律咨询

您好,我这个人喜欢汽车,目前,我已经买了5辆轿车。由于我平时只开其中的1辆车,所以,我把其余的4辆车都租给了别人,对方则会向我交付一定的使用费。不久前,我喜欢上了一辆新出的汽车,我决定向朋友吴某借钱买车。吴某同意借给我40万元,我也答应了吴某的要求,把租给周某的那辆汽车抵押给了吴某。后来,吴某催我还钱,但我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于是吴某要求行使抵押权。经人介绍,王某买入了这台车。我想咨询一下,我把汽车抵押给吴某前,已经出租给了周某,原租赁关系对王某有效吗?

律师答疑

您与周某的租赁关系对王某是有效的。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可见,原租赁关系成立在先时,租赁关系不受后成立的抵押权的影响。与此同时,法律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据此,抵押人若将已出租的财产进行抵押,抵押人负有告知义务,抵押人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需要注意的是,抵押人只需告知承租人即可,不需要征得承租人的同意。根据以上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可知,您向朋友吴某借钱买车时,把已经出租给周某的那辆汽车抵押给了吴某。您与周某的租赁关系虽然不受抵押权的影响,但是您应当把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书面告知周某。那么,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原租赁关系对受让人的效力如何呢?法律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可见,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转卖抵押物的,只要原租赁合同处于有效期,那么,租赁合同就对抵押物的受让人有效。据此,只要您与周某的租赁关系还处于有效期,该租赁关系就对轿车的受让人王某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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