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8 09:58:13 查看3422次 来源:张越律师
法律咨询
您好,几年前,我收藏了一幅名画。经过鉴定,此画当时的市场价为20万元。不久前,我辞掉工作开始经商。为了筹备更多资金,我打算向朋友张某借15万元。张某慷慨解囊,但是他要求我为他提供担保。再三考虑后,我把这幅字画抵押给了他。由于我缺乏经验,经商第一年亏损很严重。后来,张某让我偿还15万元借款。为了还钱,我打算转卖该字画。但是,这幅字画此时的市场价只值13万元。我打算把卖画的13万元全部还给张某,此后,我俩就两清了。我认为其余2万元是张某应当承受的风险,该风险与我无关。张某却对此提出异议,他坚持要求我再还2万元。我想咨询一下,抵押财产变卖后不足以清偿全部借款时,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答疑
抵押财产变卖后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就不足部分,您应当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然而,抵押财产的价值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的。市场行情改变或通货膨胀的发生,极可能使抵押财产的价值发生波动。那么,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因抵押财产价值下跌导致全部债权不能实现的,应如何处理?对此,法律明确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法律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通过以上两部法律规定可知,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若抵押财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不足部分应当由债务人清偿。您为了经商向张某借了15万元,同时用价值20万元的字画作抵押。后来,您为了偿还借款转卖字画,发现该字画的价值下跌,只值13万元。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对于不足的2万元部分,您负有继续清偿的责任,您应再向张某偿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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