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棚改取消货币化安置?国务院常务会议传递2018最新棚改政策

2018/10/11 09:33:32 查看1345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2018年棚户区改造有了新的政策依据,各位棚改拆迁户要注意了,这件事影响您的钱袋子和拆迁补偿。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具体讲讲棚改新政,为各位棚改拆迁户提炼其中要点。看新政如何影响我们的拆迁补偿。

  2018棚改新政消息,影响各地旧城改造及棚户区拆迁

  10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按照部署,近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今年1—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

  一是,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的三年棚改计划,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分配公平,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棚改任务。

  二是,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三是,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棚改建设用地在新增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通过拆旧建新、改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进新居。

  爱土解读:棚改这些新要点,棚改拆迁户看清楚

  对于此次棚改新政,爱土拆迁从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为大家解读。

  一是严禁“棚改圈地”,乱划棚改区、违法征收

  各地区为了完成本年度的棚改任务,或者增加用地建设而违规界定棚改范围和标准。

  比如,将不属于棚改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按照棚改的标准拆迁,就直接略过向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申请征地批准的程序;或为了支持地方搞商业开发,将居住条件很好的,并不是困难群众的住房按照棚改进行拆迁安置。

  现在出台的棚改新政从源头上遏制违规棚改,促进棚户区改造的合法合规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二是强调因地制宜,确保了棚改拆迁补偿方式从实际出发及多样化

  我们知道,全国各地区的生活水平,物价水平,房价水平都不相同,所有棚户区改造的安置补偿政策不能做到完全统一,而应当因地制宜的制定、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高层政策的目的是遏制部分地区房价上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该政策也势必会对房地差相关上下游行业带来影响。

  这里不赘述,我们重点讲广大被征收人关心的棚改拆迁话题。

  比如,拆迁中的棚户区改造安置问题。在地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而采用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安置。

  之所以要突出强调这一点,是因为确实在现实棚改中,一些地方存在安置方式不科学、房价高的一些地方的征收方更倾向于货币补偿。而老百姓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更倾向于选择房屋产权安置。这里是从政策层面站在了拆迁户的立场考虑而制定。

  这里既考虑了保障被征收人的房屋居住条件,又考虑了市场房价的增长因素,确实利民惠民。

  而对于商品住房库存充足的地方,也是可以制定货币化安置或产权置换安置的方式供棚改户选择的,这就是因地制宜的具体表现,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棚户区改造本身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在符合当前政策下,棚户区改造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切实做到棚改为民。

  如果棚改拆迁户遭遇了征收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建议一方面积极与征收方协调,另一方面也需认真收集征收方的文件和可能出现的违法征收证据,做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准备。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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