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以房养老)

2022/07/09 10:22:48 查看82091次 来源:高洪旭律师团队

遗赠扶养协议

甲方(遗赠人、被扶养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乙方(受赠人、扶养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鉴于:

1、甲方系独居老人,没有子女,目前身体健康,神智清醒。甲方现有房产一处,每月有退休金     元。考虑到其年世已高,需要他人照料,且甲方投资失败产生债务,自有存款不足,退休金不足以保障老年日常开销。故与乙方签定遗赠扶养协议。

2、乙方系甲方多年好友,愿意照顾甲方,能够保证甲方晚年有尊严的生活。

3、甲方现有法定继承人共计    人,分别为                

在签定本协议时,均在场且均表示无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的个人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承担扶养甲方的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扶养甲方的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赠与的房产,为此,就以房养老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房产情况

1、甲方愿将自有坐落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赠与给乙方(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内所有财产一并赠与乙方。   

2、乙方保证甲方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   年,甲方居住期间,物业费、水电暖费等由甲方自行承担。居住期满后,甲方要将房产交给乙方,并全部结清物业费、水电暖费,乙方可自由处置该房产。

3、双方经协商一致,认定房屋价值为人民币        元。乙方将该价值作为扶养甲方的生活支出费用分期支付给甲方。

3.1应甲方要求房屋过户成功后一周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30万元整作为前期生活支出。

3.2其余款项按月以养老费的形式支付,乙方于每月5日前支付甲方养老费1万元人民币,共计支付10年。该费用用于人甲方的日常生活和医疗补助。乙方于集资建房单位受理甲方过户申请的次月开始支付。若至甲方去逝,该费用仍未完全支付,则剩余费用优先用于甲方丧葬事宜办理,余款归乙方所有。

4、该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协议内容与遗嘱有抵触时,按照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甲方应提前订立遗嘱,将该房屋的处置情况列明并告知有关亲属,以避免财产纠纷。

5、甲方应确保该房屋无权利负担,甲方生前对外债务由甲方个人财产清偿,本协议下房屋作为满足甲方养老的基本生活需要的费用,不用于甲方的个人债务清偿。

第二条 乙方的扶养义务

1、乙方义务概述: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扶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

2、考虑到甲方已经习惯单独生活且生活能够自理,甲方在该房屋内居住期间仍单独生活。在甲方独立生活期间,若甲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乙方应为甲方聘请护理人员,以满足甲方生活需求,费用由甲乙双方均摊。

3、甲方同意在该房屋居住期满后,搬入由乙方为其选定的养老院居住生活。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为甲方选定符合其养老需求的养老院,养老院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保证每周至少探望甲方一次,保障甲方四季穿衣,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

5、乙方应为甲方购买医疗保险、重疾险、意外险等保险,保额不小于每年200万元,确保甲方一旦出现重大疾病有依托。甲方生病乙方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通过甲方医保及商业保险报销后仍有不足的,由甲方自行承。

6、甲方住院期间,乙方应为甲方聘请护工,费用由甲乙双方均摊。

7、为保证甲方能够有一个安稳的老年生活,甲方若有外出旅游、投资等正常生活之外需求的,应提前与乙方协商,获取乙方意见,乙方也应为甲方做出合理安排。甲方外出旅游、投资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不得通过转让或抵押协议房屋获取资金。

8、若甲方发生意外,需要紧急救治的,乙方应从最有利于甲方的角度出发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9、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应将一张数额      元的银行卡交于乙方保管,以便发生甲方发生意外时,乙方应急之用。无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得动用此张银行卡。

第三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1、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用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商定,甲方过失后无需购买墓地,骨灰存放于骨灰堂。

第四条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指定                            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和协议解除

1、甲方在房产完成过户前,单方处置房产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扶养费,并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2、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支付的扶养费。

3、乙方无故不履行扶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房屋,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有权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监督单位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

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

代表人(签名):            

 

监督方(签名捺印)/(盖章):

        

 

甲方继承人(签字捺印):

        

 

本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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