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要先经过劳动仲裁,仲裁出结果后,无论哪一方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还需要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全部走完以上程序,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笔者作为一名专业的工伤律师,在接受了当事人委托之后,从委托的那一天开始,每个步骤,每个细节,都悉心的指导当事人,力争做到不走错每一步。前期的工作做细做足,案件到了仲裁阶段就会完全占上风,占主动,到时候,不是我们求用人单位调解,是用人单位求着我们来调解,这样就会事半功倍!会让劳动者觉得支付律师费,值!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个两个月时间就可以以调解结案方式结案的十级工伤案件!
覃某来自广西,2017年4月5日入职东莞市一家公司做电工机修,2017年12月8日在工作中发生受伤事故,2017年12月26日经东莞市社保局认定为工伤,2018年2月7日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因为公司有为他参加社会保险他,在社会保险基金领取了一次伤残补助金和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后,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补差额,但是遭到了拒绝。
覃某由于受伤后一直跟笔者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因为在2017年曾为他代理过一宗十级工伤的案件,在需要注意的细节方面给他详细讲解!2018年8月21日用人单位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关系,随后笔者代理劳动者向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
当用人单位看到我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充足,真实,组成了证据链条,并且无懈可击!终于促成了调解。
2018年10月16日,东莞市沙田仲裁庭出具了案号为东劳人仲院沙田庭案字【2018】147号仲裁调解书。调解载明单位要在2018年10月23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人民币50000元给劳动者。
至此,一个十级工伤案件以5万元的赔偿结案皆大欢喜,劳动者获得的这5万元再加上社保的赔偿,总共的赔偿金在7万多元,快速结案!
律师办案心得: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梅花香自苦寒来,从申请劳动仲裁到出具调解书,时间不足两个月,具体的工作是受伤到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期间的工作,只要把前面的工作做足做细,大多数的工伤案件都可以做到调解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