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与诈骗的区别

2022/07/13 16:41:31 查看1353次 来源:梁雪律师

经常有当事人问我,律师,我借别人的钱,用于购买生活所需的物品,我换不上钱,是诈骗嘛?或是我购买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商家不给退款,商家构成诈骗嘛?或是被人借我钱不还,我能去派出所报案嘛?以上问题我都会回答,不是,不能。显然,大家分不清楚民事行为与诈骗的区别。

上述咨询中的借款、买卖行为都属于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以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所以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必须是平等主体。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相对无效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通俗的讲就是平等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如借贷中出借方与借款方间形成的借贷法律关系。如买卖行为中出卖人与买受人交易的过程。借款人未还款,致使出借人受有损失,其违反合同双方的约定,构成违约,或是出卖人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故想解决纠纷问题,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是刑事犯罪,而与合同相关的诈骗为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其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民事行为与诈骗区分的关键是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亦即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或骗子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所以,为什么借款不还不是诈骗呢,是因为借款人在借款时向还款,或者出借人向其主张权利时借款人会表示我现在没钱。而没钱≠骗。所以当遇到借款不还,或者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不要退款时,对方当事人只是违反了约定,构成违约,但还不是刑事犯罪。故遇到此种情况,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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