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2 10:42:45 查看4728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有当事人咨询杭州离婚律师,老公结婚后向父母借钱买房,有他一个人签字的借条,有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写购房专用。
问,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算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离婚时我是不是可以分一半,债务需要我还吗? 有没有办法离婚时只分一半的房子,不还欠父母的钱?
李晓娟律师解答:
结婚后,你老公向他父母借款买房,在你们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屋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这套房产时,一般先由双方进行协商;没有办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的原则进行分割。
至于向父母的借款,你老公借款是为了买房,是基于共同生活而欠下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就算是离婚后,分割房产后,你也需要偿还。
如果你能提供证据证明你老公和父母之间的债务是伪造的,目的是为了制造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则不需要承担这部分。
从众多的判例来讲,父母出资,有转账记录,有单方签给父母的借条,基于公序良俗、保障老年人财产利益的原则,法院一般会认定向父母借款是共同债务,夫妻需要共同偿还。
如果想在离婚时只分房子,不承担债务,需要在感情尚好的时候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和债务承担。在离婚时在做这件事情,一般没有办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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